中法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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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翻译

译诗是相当困难的,因为诗的内容意义不易理解,诗的内容意义不易理解,诗的语言也具有独创性,道人之所未道。过去甚至有人说,诗是不能翻译的,也有人说,唯诗人能译诗。实际上就是说,诗的“意境”深远,不易领略,不论是咏物写景,还是抒情叙事,人们对一首诗一句诗可以有各种不同的解释,原作的语言形式也不易摹仿。因此译诗以意译为主,重在译出“神韵”。朱自清说:“一切翻译比较原作都不免多少有所损失,译诗的损失也许最多”。也有人说:译诗比作诗难得多。最不易于保存的是诗的特殊的语音结构。若是把诗译成散文,就相当于用另一种语文来解释原诗。郭沫若推荐译诗采用“两道手”的译法,“先是懂外文的人直译原文,再由诗人进行诗化”。这说明诗的语言形式与散文不同,译诗即使意思对了,还需要特殊的艺术加工。

关于诗的形式,目前多数趋向于要整齐,要押韵。翻译外文诗,押韵最难,长诗用韵文译尤其吃力。我们认为,短诗不妨用整齐而有韵的形式来译,例如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短诗,殷夫译成五言四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曾被誉为十分简练,等于创作的好的译诗,因为译文押韵,平仄协调,合乎中国传统诗歌的表现形式。在一般情况下,我们遇到有一首诗要翻译时,可以不那么拘泥于原文字句,但照原文分行,每行字数相差不多,争取押韵或部分地,以便可以吟诵。

文学是一门艺术,诗又是艺术中的艺术雪莱在《为诗的辩护》里有一段很著名的话:翻译是徒劳无益的,寻求把诗人的创造从一种语言注入到另一种语言,其聪明不亚于把一束紫罗兰投进熔炉以期发现它的颜色和香味的公式原理。该植物必须从种子再生长出来,否则它决不能开花——这是一个通天塔般的灾难性负担。而《翻译诗学》正要告诉我们,可译性原理正在于植物从种子里再生长出来、开一束花的道理。这就是它的所谓“历史性的奇遇”。不可译并不存在,给了适当的气候、土壤、种子总会发芽开发的。哪怕开出来的不是同紫罗兰。

同一种译诗难,难在再现意向与改创声律。 意向与声律或者写神似 形似 风格 之类的

诗人创作,不是对客观事物无动于衷,机械的依样画葫芦;译者再创造,也不是依着原作一笔一画去临摹。如果把客观事物比作葫芦,那么,葫芦也有各种画法。同一葫芦,可以用西洋技法作油画,也可以用中国技法作水墨画;同一画家画成两幅,其神可能很相似,其形则可能不很相似,甚至很不相似。同样的道理,将外国诗译成中国诗,由于语言不同,文化传统不同,只能力求神似,不能强求形神皆似。可是,话说回来,葫芦毕竟不能画成西瓜,不强求形似不等于完全置其形于不顾。那么,怎样才算欠当呢? helios 13:08:20

一切语言都有音乐性,凡属文学都讲究声律,尤其是诗。然而,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声律。诗人按其本族语言的声律,务使语音的清浊轻重、语调的抑扬与节奏的快慢都随着思想感情的变化而变化,以求达成最佳艺术效果。译成另一种语言,尽管词语有时可以对应,意思也基本相符,声音却完全不同了。 helios 13:12:38

译诗如演戏,首先要进入角色。读台词如听其语,如见其人:听而闻其心声,见而识其品格。不同的是:演员只许进入自己要演的角色。千人千面,千面千腔:倘若不能进入角色,译成千面一腔,化千为一,戏就化为乌有。

有人说过:宁愿译百分之七十五让读者能看懂,而不译百分之一百让读者看不懂。强调要使读者能看懂,这是对的。可是,译百分之一百并非宁愿与否的问题,而是根本就没有这个可能。如果译百分之一百让读者看不懂指的是机械地依样画葫芦,将原文词语一一对应转换,那是以生吞活剥为忠实,所谓百分之一百其实等于零。读者看不懂,一点艺术效果也没有,还不等于零?译百分之七十五让读者能看懂,也不是宁愿与否的问题。就译诗来说,只要能再现原作的意象,艺术效果与原作大致相同,又何必管它百分比是多少?翻译中的取舍增减本来是正常的。

小说人名的翻译

———以《包法利夫人》为例

1856年完稿的这部小说最初完整地进入中国得益于1925年李劼人的译本《马丹波娃利》,该译者在译本中大量采用音译的手法,甚至将称呼也音译化,如马丹( Madame) 、麦歇(Monsieur) 1926年李青崖的译本采用了新的书名《波华荔夫人》,虽然译者在作品内容的处理上比较自由,甚至还有删选的部分,但在人名处理方面还是“忠实”的音译占了主导。以上两种译名都比较女性化———“娃”和“荔”一般用在女子姓名中(王奇, 3344) ———且都带有异域情调。读者可能凭借书名想象作品讲述的是一个有着浪漫名字的法国夫人的故事。然而,作品内容恰恰和题目的影射相反:女主人公有自己的名字———“Emma, 而“Bovary”是夫姓,只代表了她婚后的身份;这个名字带给她的远非浪漫的传奇,而是平淡无聊的精神束缚。前两种译本的书名本身就给读者错误的阅读导向。现在通用的译名《包法利夫人》来自4050 年代李健吾的版本,人名翻译同样非常近似法语发音Bovary。李译至今还继续再版,得到大众好评,并成为大部分后译者学习和参考的对象。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包法利”近似中文男性姓名,所以书名根据中文阅读的简单阐释就是


“包法利先生的太太”。译本

书名并没有如前译一样错误地揭示女主人公的名字。但误读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虽然“包”忠实于Bo的发音,也考虑到姓名的特点,但读者误认为是人名的“法利”其实还是人物姓氏的一部分,人物真正的名字是“Charles Bovary”或Emma Bovary。当然,随着近年来文学翻译作品数量的增加,大部分读者已经习惯比较长的外国姓氏,小说内容的阅读会更正对书名的理解。但是,笔者更希望指出的是,该译名并没有完美地再现福楼拜的匠心。小说作者在其书信中透,Bovary的命名参考了他在埃及旅行时开罗一家旅馆老板的名字Bouvaret (Gothot2Mersch, 23) ,后者名字读音类似Bouvet (小公牛) 。对于法语读者来说,Bovary初听比较漂亮,词尾“ry”在传统姓氏中不常见,因而带有异域情调。细细分析以后就会发现,该名字隐含着“牛”的意象,因其带有词根“Bov(:Bovin牛的, bovidés牛料等) 。这种分析切合作品的内涵,呼应主人公的性格和命运: Charles Bovary愚钝如牛,辛劳平庸; Emma Bovary一心向往浪漫的爱情, 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愚蠢的命运。Bovary名字中潜伏着“愚蠢”的主题,还隐含着福楼拜对他们的嘲笑:Bovary = Bov () + ri (笑①) 。福楼拜在小说中还以同样的手法给其他人物命名,如市长Tuvache= deux vaches (两头奶牛) ; 人公Emma 的情人Léon最后娶了Mme Leboeuf = le boeuf () ; Bovary的首任夫人Mme Dubuc = du bouc (公山羊),作者通过借助动物形象来讽刺市民社会的愚昧,展示了庸俗的外省风貌。原作中选用词汇的内涵对于法语读者来说是明晰的,同时增添了其阅读乐趣。由于大部分版本并没有专门加注以解释法语原义(笔者仅仅发现施康强1998年为周克希新译本作的序言中提到过该名字的内涵) ,中文读者并不可能预知名字对人物性格和命运的“判刑”汉语中虽然有“牛”的姓氏,“牛阿利夫人”这样的尝试可能更不容易让读者接受。福楼拜并没有选择带有贬义的通俗姓氏,Bouvier(牛倌) 或“Vachier (牛倌) ”②,而是将“牛”设为隐性意象。中文“牛”的使用过于直接,而该姓氏来自于古代自然崇拜观念(王秉钦, 3135) ,并没有嘲讽的成分,其传统的文化意象也不符合福楼拜笔下任劳任怨、愚 蠢、土气的形象。特别在当下的时代语境中,“牛人”“牛市”等词汇对该动物新形象塑造的与故事主旨相差太远。我们对《包法利夫人》书名中失落成分的分析,目的不在于要强加一个“牛”字,而是给读者揭示原文的意义并启发译者对人名翻译的思考。虽然大部分译者理所当然地套用李健吾确定的译法,但在某些场景的处理上不少译者也注意到了音译的局限,比如小说的第一章。夏尔·包法利入学的第一天,由于腼腆紧张,他无法清楚地告诉老师自己的姓名,只能模糊地发出Charbovari的音节。法国读者很容易联想到另外两个音近的单词charbon() charivari(喧嚣) ,而且后一个单词正是福楼

拜时代一份著名漫画讽刺报的名字《喧嚣》③。福楼拜同时代读者因为有了这个参照,更强烈地体会到了其中的幽默。法语读者还可以从文本中下一句话来感受这个词的效果: Ce fut un vacarme qui spélanÔa dpun bond*(只听轰的一声,乱哄哄响成一片李健吾译) vacarme(嘈杂)正好呼应了前面的“cha2rivari() 。不少译者希望通过译文再现这一场景,但由于牵涉到姓名翻译,译者还是尽可能地保留了发音上的忠实。 许渊冲:下坡花力

夏国梁、夏冰:箱包发力 冯寿农:草包乏理 钱治安:夏包乏力 周克希:夏包法利 张道真:夏·包法利

中文语言给译者提供了很多同音词的选择,但大部分译者还是根据姓名直译,如周克希和张道真。有些中文译本也带有一定的幽默,如许渊冲的译本、夏国梁和夏冰的合译本。冯寿农的译本虽然可笑,但读者可能会质疑翻译的正确性,因为很少有人称自己为“草包”。而钱治安的翻译虽然没有前几个例子那么可笑,但从另一方面暗示了该人物在故事中“无能为力”的命运。从读者角度来看,这种创造也可以说是 一种补偿, 以得补失。由于任何版本都没有提及Charbovari在原文中的特殊效果,也没有提及法语读者的接受效果,福楼拜这段精彩的段落在中文译本中黯然失色。

文中另外一些人物的名字也来源于福楼拜的创造,别具一格且意味深长, 如药剂师Homais, 布商Lheureux福楼拜在书信中提到过Homais取自“ho2mo(拉丁文,) ,法语读者可以识别出另一成分“mais(法语,但是) Homo常用于科学词汇,它很容易让人联想到Homo sap iens (智人) ,而“人”在科学研究对象的层面上仅仅雷同于动物的一种,进化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在福楼拜笔下,药剂师Homais是那个时代市民社会的代表。他打着科学的名号,趋炎附势,最后终于得到梦想的十字勋章。他的所作所为确实符合福楼拜时代的规则,最后也成了时代重要“人物”,但他缺少作为一个真正的“人”的品质。汉译本中对这个名字的处理不一而足。周克希、罗国林都翻译为“奥梅”,让读者联想到谐音的“傲梅”,但他并不傲气,而是无时无刻不把伪科学放在嘴边,很乐于揭示新的“奥秘”。李健吾选择了一个中文姓氏“郝”,但名字发音近似于“好麦”,而这位药剂师并不具备“良好”的性格和品质。冯寿农用了“奥迈”,一个“迈”字凸显了某种英雄气质,而该人物在小说中的形象反而更近似“小人”。许渊冲的“奥墨”在色彩的联系上也许比较符合其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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