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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行为的处罚流程图 发现、举报、控告、主动交代违法行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立案 7日内立案或不予立案。 办案人员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登记表》报批。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 收集证明违法事实的证调查取证 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询问当事人、勘验检查、证据保存、委托鉴定、扣留) 案件调查终结,办案人员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报法制机构审核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 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 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其 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要求签名确认 按《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22条的规定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送达当事人,要求当事人签名确认。 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 重大复杂案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或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拟处罚的,向当事人发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 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召开听证会 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认真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采纳 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法送达当事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送相关机关备案 需要改变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或改变处罚的 执行处罚决定(当事人履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d1dec38f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ad9bdc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