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药家鑫案件为例

2023-03-22 01:29:14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QQ:admin处理,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舆论监督-药家鑫案件为例》,欢迎阅读!
舆论,案件,监督



摘要:“媒介审判”现象一直是新闻界和法律界共同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而且对此的争议之声不断增大,尤其是网络舆论监督的加强,使媒体舆论与司法理性间的矛盾愈加突出。纵观近几年的热点司法案件,总能找寻到一些特征。本文将着重从这类事件体现出的特点和传播学结合的角度,探讨“媒介审判”的形成机理。

关键词:媒介审判 舆论监督 司法 传播学

在“药家鑫案”和“李昌奎案”审判之前,搜索微博可以很轻易地看到网友们这样的原创微博:“杀人偿命,药家鑫该死”#药家鑫案明日二审#像他这种自私的人留在社会最终还是危害社会”#李昌奎死缓争议# 这样的人不判死刑,天理何在?”#李昌奎死缓争议# 像李昌奎这样的人如果免死了!有违司法的公正!当然理性看待的网友也有之:“那些曾经歇斯底里高叫过“药家鑫不死,中国法律死”的人们,其实有一半以上是在泄私愤,个个自诩为法官”“我认为应该等法院审理清楚,还原更多的真实之后再行评判,而非现在就道德审判,非死不足以平民愤”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源,微博使用的低门槛、传播迅速现状,使“媒介审判”再次站在了风口浪尖,难怪有网友在得知审判结果后称之为“媒体的胜利”

一、“媒介审判”概念的界定

“媒介审判”是一个舶来词,指新闻报道形成某种舆论压力,妨碍和影响司法独立与公正的行为。西方学者认为,“媒介审判”是一种不是依据法律程序对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非法的道义上的裁判,也叫“报刊审判”。①这个起源于美国“黄色新闻时代”的词语,在我国学界中,尚未有一个确定统一的定义,但我国知名的新闻传播法学家魏永征教授对“媒介审判”的提法是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同的。他将“媒介审判”的主要特征概括为:“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情作出判断,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量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媒介审判的报导在事实方面往往是片面的、夸张的以至是失实的。它的语言往往是煽情式的,力图激起公众对当事人憎恨或者同情一类情绪。它有时会采取‘炒作’的方式,即由诸多媒体连手对案件作单向度一的宣传,有意无意地压制了相反的意见。它的主要后果是形成一种足以影响法庭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审判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应有的公正性。”②

中国传媒大学王军副教授则用更精炼的语言进行了概述,他认为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对任何审判前或审判中的刑事案件,失其客观公正立场,明示或暗示,主张或反对处被告罪行,或处何种罪行,其结果或多或少影响审判。"

在笔者看来,“媒介审判”表面上是由于新闻媒体报道了具有争议性的司法案件,力求传播效果的最大化,因此可以说媒体只是公众讨论案件的平台,但实质是其所形成的代表公众意志的舆论和司法审判之间的对抗,若舆论获胜就被冠以“媒介审判”的帽子。

二、“媒介审判”的特点及传播学分析

纵观“胡斌案”“邓玉娇案”“李启铭案”“蒋艳萍案”,都可以从中或多或少地找出些许中国社会的特征。








第一,媒介审判案件中当事人身份特殊,是舆论关注的焦点人物。一般而言,案件中的当事人是握有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或者是有钱有势的上层人士,他们往往在社会上占有强势的地位。例如“胡斌案”就引发了社会上对富二代的质疑;“李启铭案”肇事者以一句“我爸是李刚”而牵涉出其父,对时任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李刚的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蒋艳萍案”中的蒋艳萍则是女官员卷入权色交易、贪污受贿,被称为“湖南第一女贪”这一类违法者,在社会中是强势的,很容易逍遥法外,因而一旦他们涉案,公众的关注度就会增高。还有一类当事人恰好与之相反,他们是对抗公权力或者是公权力作用下的受害人,比如孙志刚、邓玉娇。无论是哪一种当事人,他们都与公权力息息相关,在中国的社会中,公众对于公权力有一种天然的反感,所以一旦这类人触犯了法律,公众便希望他们受到最严厉的制裁。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类人的形象不乏是媒体的“培养分析”功能在公众头脑中留下了“刻板成见”“培养分析”理论的基本观点是:社会要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存在和发展下去,就需要社会成员对该社会有一种“共识”,也就是对客观存在的事物、重要的事物以及社会的各种事物,各个部分及其相互关系要有大体一致或接近的认识。④大众传媒这种功能是在潜移默化中形成的,并不会为受众所察觉,其最终结果是形成印刻在公众头脑中的“刻板成见”,即人们对特定事物所持有的固定化、简单化的观念和印象,它通常伴随着对该事物的价值评判和好恶的感情。⑤

从“媒介审判”的典型案例中,“培养分析”形成的“刻板成见”对“媒介审判”的作用就可见一斑。如“胡斌案”中就充斥了民众对“富二代”的仇视;“李启铭案”中更是对嚣张的“官二代”的怒骂;“邓玉娇案”中,邓玉娇以一个弱女子抵抗强权的形象为她赢得了不少舆论的眼泪。





专业范本可能没有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人士审核后使用,感谢您的下载!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c2bca12106a1b0717fd5360cba1aa81145318f61.html

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