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研究会职能分工及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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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研究会,工作计划,分工,职能

上海海事大学法律人学生党建研究会

一、组织框架

研究会设置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秘书长一名,理论部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实践部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

二、职务分工

1.主席

主席统筹协调研究会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主持研究会日常工作。

1.副主席

副主席协助主席的工作。

2.秘书长

秘书长负责研究会的宣传记录工作,宣传研究会的日常活动,做好每次会议活动的记录。负责协调各党支部。

3.理论部

负责党建相关理论研究,包括党的会议、文件、书目等理论资料的研究。通过举办党建理论研究研讨会、座谈会,开设理论座谈讲座,撰写理论研究论文及报告等形式,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法学专业背景,学习党建理论,对我党党建理论工作提供专业、可行性分析与建议,对我院党建工作提供理论基础。

5.实践部

负责党建实践工作的开展,创新党建实践活动,检验党建理论研究成果。通过开展实践活动深入发掘党建理论知识,包括开展与生活紧密联系的活动、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知行合一,提高我院党建实践工作的蓬勃发展。

6.各年级党支部:

法学院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下,负责协助、承办党建研究会相关活动,提供相应资源,建设本年级党建研究和实践工作,促进本年级党建工作蓬勃有序开展。

本学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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