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维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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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维修

报修单

编号:

报修时间:

完成时

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确认维修期限:

部门(房号): 维修内容: (报修人填写)

维修内容(维修人员填写):



维修技工签名: 情况说明:

维修材料:

报修人确认:

备注:如不能完成维修内容,则需填写情况说明。






学院后勤维修工作流程

1物业公司负责学院水电、路灯设备及相关设备的维护维修;基建部门负责工程遗留问题及在质保期内的维修。

2、维修具体流程:见附表。

3、物业公司在接到《报修单》后,应在本工作日内安排维修工,维修完毕后需在报修单上写明维修情况、维修所需物品、数量、金额、时间等,报修人签字验收证明后,将报修单存档保存。

4属于基建维修的项目由物业公司将信息反馈到总务部,由总务部联系基建维修,基建部门接到维修单后安排人员维修。

属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责成施工单位在若干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 属设计原因造成且需更改设计的,由基建部门提出方案上报院长办公会,过后进行更改;

属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在维修完毕后要向使用部门提出合理使用的方法。 5、物业公司、基建部门在维修完毕后应在维修单上注明损坏原因。人为损坏,维修部门须要求报修人提供人为损坏者名单,报修人不能提供的,则由报修人自己负责。

6、对于人为损坏赔偿,由总务部进行统计,每月底将应赔偿金额报学院财务。

7、凡承租学院进行经营的单位需维修的项目,由经营单位报到总务部专管员。凡人为损坏,其处理方法同第56.



总务部 基建办 200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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