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接收考研推免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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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接收考研推免生实施方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是我校选拔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鼓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开展的有效机制,大力推进面向全国高校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是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点,现将我校201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法通知如下: 一、 根本原那么

1、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2、标准推免生遴选工作,相关工作在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3、做好推荐方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二、 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确定接收推免生方法,监督和指导各院系推免生接收工作,审核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保证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长:杨泽宇

副组长:赵琦华、张建东、卿茜、徐媛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工作小组成员由招生办公室全体成员组成。

各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及研究生秘书等组成,责本学院的推免接收工作。 三、 接收专业及名额 1. 接收专业

?云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除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不能接收推免生外,其他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2. 接收名额

我校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名额原那么上不得超过各专业招生方案的50%,统考考生生源较紧张的专业除外。

除推免生外,各专业也将留出一定比例的招生方案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四、 推免生相关待遇 () 奖学金

1) 推免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助学金6000/生·学年。

2) 推免生入学当年可以享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次年起,学业奖学金按照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评选。

3) 推免生可参加云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生·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生·学年。

4) 我校还设置有研究生东陆英才奖学金、岳虹研究生奖学金,以及省级三好学生、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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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学生干部、伍达观奖学金、华藏奖学金、方国瑜奖学金、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等十余项各级各类奖学金。 () 出国公派留学工程

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工程学校,能够为学习优秀的研究生提供到国外高水平大学继续深造学习的时机。 五、 接收条件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决,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 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成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2. 老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六、 申请程序 1 申请云南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含获云南大学本校推免资格的申请本校的考生),于2015928日起可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效劳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效劳系统〞〕,按照网站要求注册、登录,查询我校接收推免生方法及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

2 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本科毕业院校不得限制考生自由选择报考志愿。各学院对申请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效劳系统〞对接收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推免效劳系统〞上予以确认接受我校复试后,才能进入我校推免生复试名单。

4 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学生证、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以及网报时填写过奖项的相应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按照学院通知要求准时到校参加复试,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

5 完成复试后,各学院按复试成绩排名等提出拟接收意见(是否录取、接收专业等)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6 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各学院即可通过“推免效劳系统〞向申请考生发放录取通知,申请考生在“推免效劳系统〞上确认录取通知前方可被我校录取。

七、 复试要求

拟接收的推免生一律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具体由各接收单位组织安排,各接收单位成立复试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 资格审查:由学院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审验考生身份证、学生证、英语级或六级证书,或者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资格审查合格前方能参加复试。另,学院需收取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于录取后办理银行卡用。 2 复试内容:

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考查可采用面试、笔试或试验技能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专业学位考生应增加应用能力考查的内容,具体要求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各学院须根据学科需要制定具体复试方法,并将复试方法于928日前公示于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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