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北京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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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北京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报考北京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报考北京教师资格证的条件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说课分为:面试、试讲)(申请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如能提供3个月或以上的教学证明,可免于面试、试讲)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报名需要学历证、身份证、照片。

6.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是肯定无法取得正式编制的。

具体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可以通过当地教育局、或者教师资格证报考点。

学历要求 我们国家规定

幼儿教师: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高等教育学历; 小学教师: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中教师: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职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高校教师: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什么是教师资格制度

教师资格制度是指国家关于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任职资格或条件以及教师资格的主管机关、认定机关及其权限、认定程序及其规范等所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并规定“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并“经认定合格的”中国公民符合在相应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任职资格或条件。此法规定了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以及不具备该法所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及该法实施前已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而又未具备法律规定学历的教师的处理办法。它还规定了“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以及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及其权限。《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格工作”,并就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教师资格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等作出具体规定。国家教委就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和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作了规定。

教育资格制度的含义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它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职业资格制度。教师资格是由国家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人员认定的资格,属于国家资格性质。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


第二,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实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原则规定体现在《教师法》中,其他的操作性的具体规定体现在国务院制定的《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当中。教师资格作为国家法定的职业资格,一经取得,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教师资格的丧失和撤销,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三,教师资格是教师职业许可,自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之日起,凡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同时,具备教师资格者只有在被某个学校依法聘任后,方能成为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教师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教师资格是国家对准备进入教师队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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