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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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园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保证公用经费使用的合理、合规、合法,特制定本管理具体办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

罗龙街道中心幼儿园属独立财务核算法人单位,为确保政令畅通、领导管理落实,监督指导到位,根据上级要求,特成立南溪区罗龙街道中心幼儿园教育费领导小组:

组长:陈树珍 负责罗龙街道中心幼儿园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与使用。 组员:孙琰洪 刘光 孙永琼 杨树梅 负责教育经费预算、统筹管理、范使用与监督。

二、收入管理

1、幼儿园收取的经费包括幼儿保教费、预算外其他代管收入等。幼儿园在上级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一律不得私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2、幼儿园收取的各项费用必须全部、足额上缴到南溪区财政局指定的南溪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不得截留、挪用,如有截留、挪用或瞒报用于其它开支则视同私设“小金库”,将被“小金库”管理条例给予当事人以严厉处罚。

三、支出管理

3、我园在安排支出时,必须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轻重缓急报支出计划。支出计划经罗龙街道中心幼儿园分管领导和园长审批后,按每月均衡计划合理支出。凡支出不合理、不合规的,不予审批和不予报账。

4、在支出过程中报账员要负责票据的审核,重点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滥支乱用、铺张浪费等问题,然后由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情况属实,每笔支出至少有三人签字(经办人员、分管领导和南溪区罗龙街道中心幼儿园法人)并确认,票据中的签字人应由本人签署、严禁他人代签,经办人员及分管领导对票据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开票据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审核不过关的一律不得入账,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上的,经罗龙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批复后交财务实施转账支付,任何人原则上不得私自用现金支付。

5坚持民主理财制度,每学期期末要公布本学期的收支情况,并张贴上墙。 四、票据管理

6、财务人员应按票据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开票、结算、汇总、上报工作。 7、开具的票据要根据资金来源类别对号入坐,不得乱开票据,更不得擅自将票据发给使用规定范围以外的的人员使用。

五、负债管理,

8、在支出时严格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坚决杜绝借贷行为,坚决杜绝负债行为,认真执行教育局、财政局文件要求,不得随意增加负债项目。

六、账户管理

9、任何人不得开设私人账户用于转移公用经费或将公款私存。 10、为方便资金结算,不得坐收坐支或代收代汇资金。 七、处理办法

11、以上管理办法,必须认真执行。如违反上述管理办法,处以相关人员对应考核项目分值,情节较重或多次违反上述规定并教育不改的将按照处分条列给予相应处分,如涉及到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送交相应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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