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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及考核方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学期课表安排,检查课程教学进度,凡因节假日或请假等原因至期末考核时间未满教学总学时的课程,应于18周(含18周)之前进行补课答疑,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 二、考核安排: 为规范和加强课程考核管理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河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组织期末课程考核各个环节的工作。 本学期第十八周末、十九周(2010年1月2日—2010年1月10日)为期末考试周,即从2010年1月2日起全校进入复习考试阶段。 (一)考查课程: 考核类型为考查的所有课程由开课单位组织随堂进行课程考核,其中包括30门公共基础选修课,10门辅修、双学位课程亦应于18周周末之前随堂进行考核完毕。 (二)考试课程: 1、公共课程考试时间:2010年1月2日—5日; 专业课程考试时间:2010年1月6日—10日。 2、各门课程考核时间一般为120分钟,具体为:上午8:30—10:30,下午3:00—5:00,晚7:00—9:00三个时间段(上机、实验等课程或口试除外)。 (三)学生考核资格的认定: 1、凡已选中的课程,学生应参加该课程所有教学环节的学习和考核,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或考核者,按旷课、旷考处理。 2、学生缺课累计超过某课教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或作业、实验报告缺交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应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 3、因故不能参加考核的学生,应于考前办理缓考手续。未办理缓考手续擅自不参加考核者,按旷考处理。 4、凡按旷考、取消考试资格处理的学生,应参加该门课程的重修学习。 5、任课教师应于考核前一周做好学生考核资格的审查,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及原因报开课单位,其中跨院上课的任课教师应将名单上报学生所在学院。 (四)考场管理: 1、考场应满足考生隔位就座原则,要求做到单人单桌,尤其是对于阶梯教室,不仅应隔列,还要做到隔行就座。 2、监考教师应就考生的座位做出安排,不应由学生自行就座,安排原则可以根据学号、考生名单顺序等方式决定,具体形式由学院(部、中心)自行决定。 3、监考教师应在考前清理考场,保证桌面、桌堂内不留有书籍、纸张等。 (五)上报考核相关材料至教务处207室: 1、2009年12月3日上午11:30前上报: (1)河北大学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专业课结课考核安排表》和《实验及实习课程考核安排表》,一式两份,并发邮件至xieyuan@mail.hbu.edu.cn。 (2)期末课程考核试卷。 (3)学院(部、中心)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考核巡视小组名单。 2、2009年12月31日下午5:30之前上报: 三部一中心及公选课(含大学数学、大学语文)开课单位上报《河北大学本、专科生取消课程考核资格名单汇总表》,另一份交注册中心,由教务处通知相关学院。其他课程取消考核资格学生情况由学院汇总并通知到学生本人。 3、2010年1月5日下午5:30之前上报: 《河北大学本、专科生公共课缓考申请汇总表》,并发邮件至xieyuan@ hbu.edu.cn。 4、下学期开学一周内上报: (1)院级课程考核管理工作总结材料 (2)《河北大学院级课程考核总结分析表》 (六)几点要求与说明: 1、已建立题(卷)库的课程原则上结课考试试卷应从其中抽取。使用题(卷)库的课程由教学秘书在《送取试卷登记表》中注明,试卷库的课程由教务处随机抽取;试题库的课程由学院抽取后上交,并上交抽取题号的记录单。 2、监考工作安排完毕后,学院(部、中心)填写《河北大学课程考核监考任务书》,发到监考教师手中,教师据此参加监考工作。 3、考核结束后各院教学秘书填写《河北大学本、专科生专业课程考核缓考、违纪、作弊通知单》,于登统成绩之前通知登统成绩的教师。 4、期末课程考核实行领导值班制,考试周期间各教学单位每天应有一位领导值班,处理考试工作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教学秘书原则上不参加监考,负责组织具体的考务工作。 5、学生入场考试必须携带“河北大学本、专科学籍卡”。学院通知丢失证件的学生于2009年12月30、31日下午到教务处206集中补办。 6、质量技术监督学院(专科、专接本)、医学部各学院期末教学及考核安排参照此通知执行,并将《课程考核安排表》上交教务处备案。 本文来源:https://www.dywdw.cn/2f037e0c6c85ec3a87c2c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