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计算详解(劳动合同期跨200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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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计算详解(劳动合同期跨200811日)



200811日前,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

动合同的;

3.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

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

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 用人单位涉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剪人员

的。

200811日后,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23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未与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

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

合同的;

8.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

除劳动合同的; 9.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与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种情形: 1. 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

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

动合同的;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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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剪人员的; 6.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剪人员的;

7.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

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

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 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定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 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

同的;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计算经济补偿金最基本的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基数+年限。可见,影响经济补偿金的因素有二:基数和年限,而经济补偿金亦是据此进行分段的。

一、经济补偿金的基数

由于200811日之前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以前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并未对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进行封顶限制,而《劳动合同法》则对基数进行封顶,即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简而言之为”3+12月封顶”。因此,在不同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有所不同:

1. 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不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2. 如果劳动者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倍封顶的情形,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确定

基数,同时实施封顶计算补偿的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年限仍按照以前规定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基数。

二、经济补偿金的年限

“以前规定”和《劳动合同法》都对经济补偿金的年限进行封顶,“以前规定”对法定情形进行12个月的年限封顶,上述12两种情形,经济补偿金不超过12个月,而345情形则没有12个月的年限封顶。《劳动合同法》只有在“基数”符合封顶条件时才对“年限”进行12月封顶,所以只需看基数封顶情况即可。具体的讲,如果《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也不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总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形的,经济补偿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属于以前规定中“经济补偿金金额不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清醒时,《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经济补偿年限要按照以前的规定计算;200811日后的工作年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入计算。

三、案例解析:

(一) 案例一:某198811日进入单位,2009430日因医疗期满被依法解除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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