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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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怎么办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一次性怎么办?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有优先选择受偿权。非常简单说是支付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优先受偿。介绍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以及工程杨师傅合同无效的处理办法、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以及工程因挂靠遗留的对外债务的知识。 一、承包人优先受偿权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套利空间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兼利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估价工程依法拍卖。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行使期限

优先到期日受偿权行使的期限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工程未竣工的,行使期限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六个月。最高院《权证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优先受偿的范围

限于工程建设合同约定建设项目的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应当缴

付的劳务人员报酬、材料款、用于建设工程的垫资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未用于建设工程的借款以及发包人应当的违约金或者因为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本息的受偿范围。 ()优先受偿权随承包人工程价款债权一并转让 二、合同相对性有条件的突破


实际施工人(无效合同的承包人,如包工头)以发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追加转包分包或者违法人字用章被告参加诉讼。

建设工程因转包、违法分包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实际施工人要求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和发包人对工程欠款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只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连带责任。 实际施工人要求发包人给付保险金额工程款,发包人以实际施工人要求给付的工程款高于其欠付的工程款进行抗辩的,应当由发包人承担举证责任。

同时为防止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发包人而损害滥用的合法利益,所以规定发包人只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需注意的是:在违法分包和转包的实际施工人与实际之间没有全面发包人履行合同并未前会产生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时,尽管上述两种合同无效,也应受到合同换言之的制约。 三、建设施工合同的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合同法287条:本章没有规定的,原则上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故其纠纷的圈层管辖,不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而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即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202124下旬施行的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15)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新规定,政社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劳资纠纷确定管辖。但这里有个问题,铁路工程属于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会不会也适用这一条。需最高院进一步明确。

四、挂靠关系形成的对外债务纠纷


承包人的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以承包人名义合同,债权人要求承包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施工现场或者项目经理没有代理权限的除外。 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履行该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对名为项目经理的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或以项目经理部名义对外与发包人、模具供应商等发生合同关系的,应当后厝仔庄按照有权代理、表见代理、无权主掌的情形处理,同时对表见代理的认定,应当掌握从宽推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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