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马工程第二版教材总结:第七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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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 一、含义

1、处罚论 2、后果论 3、义务论

第二性义务论{新义务论}突出优点1、它可以把法律责任置于法的逻辑联系之中2它既说明了法律责任的必为性,也说明了法律责任的当为性 ☆简答二、构成要件

(一)责任主体是指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并具有责任能力因而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国家

(二)违法或违约行为是法律责任的核心要素,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类 (三)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违法或违法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 按照客观原则进行归责,因而主观过错对法律责任的构成没有什么意义,仅与法律责任的大小有一定的关系

主观过错包括1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损害他人的结果,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2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损害他人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故意比过失的主观恶性更大}

(四)损害结果是指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对他人合法权益或社会利益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包括既得利益的损害和预期利益的损害 (五)因果关系

法律责任的构成,不仅要求具备上述四个方面构成要素,面且要求这些构成要素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要包括两类1、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2、行为人的心理活动和外在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 三、分类

(一)自然人责任、法人责任与国家责任

☆(二)过错责任是以当事人有过错为前提条件的法律责任{强调当事人自身的过错} 无过错责任是不以当事人有过错为前提条件的法律责任{有没有错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独立责任是指行为人本人承担其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与行为人相关联的第三人要对行为人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代替责任是指与行为人相关联的第三人代替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四)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面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的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实施刑法所规定的见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宪责任是指行为主体因违法宪法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一、概念:是国家机关或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法或违约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追究以及减缓或免除的活动 ☆简答二、原则

(一)责任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基本要求1、法律责任的种类和形式应当由法律加以明文规定,任何机关或个


人都不得在法律的明文规定之外随意创设法律责任2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应当由法律预先加以规定,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的事先规定认定和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3、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的事由、幅度应当由法律预先加以规定,国家机关应当依据法律的事先规定减轻或免除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责任法定原则主要是一个排除性、否定性原则,要排除和否定的是1、责任擅2、非法责罚3、有害追溯 (二)因果关系原则

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行为人的心理活动与外在行动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直接的、主要的因果联系

(三)责任相当原则是指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既是立法上设定和配置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也是法律适用时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 基本要求1法律责任的类型与违法行为的性质相适应2法律责任的种类和轻重与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相适应3、法律责任的种类和轻重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 (四)责任公正原则是归责的道德基础和价值基础

原则1、有责必究原则2、责任平等原则3、责任自负原则 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承担 一、方式

(一)惩罚又称制裁,是指以剥夺或限制责任主体的人身自由、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为内容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1刑事制裁即刑罚,是指对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法律制裁2行政制裁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法律制裁3民事制裁是指对民事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法律制裁

(二)补偿是指以责任主体的某种作为或不作为形式弥补或赔偿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的总称,在这里也包括赔偿,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民事补偿是指依照民事法律规定,责任主体承担的停止、弥补、赔偿等责任承担方式2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因为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出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改变或消灭行政法律关系,从而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给予的补偿3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是国家因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致使行政相对人受损害,而给予受害人赔偿的一种责任方式;司法赔偿是国家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致使当事人受到损害,而给予受害人赔偿的一种责任方式。 二、法律责任的实现形式

(一)自觉履行是指责任主体在法律责任认定之后主动向权利人履行应负的法律责任 (二)强制执行

司法强制执行1依职权的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关根据法律授予的职权直接强制执行法律责任2依申请的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责任 行政强制执行的适用通常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定 三、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一)免责与无责任的区别

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是指虽然违法者事实上违反了法律,并且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但由于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某些条件,其责任可以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的情形;“无责任”或“不负责任”则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但因其不具备法律上应负责任的条件,因而没有(即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二)免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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